作为一名有着多年吸烟史的普通烟民,当看到俄罗斯、英国等国酝酿或推进按出生年份限制烟草销售的“代际禁售”政策时,内心满是困惑与不安。
首先得把这个陌生的“代际禁售”政策说清楚——它并非简单的控烟措施,而是一种按出生年份划定购买权限的强制性政策,核心逻辑是“以出生时间为界,终身剥夺特定人群的烟草购买权”。具体来说,就是立法明确某一特定日期(比如2009年1月1日)之后出生的人,无论日后是否成年、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都将永远无法合法购买烟草制品、含尼古丁产品(如电子烟)以及相关消费装置(如烟具等)。
这种政策试图通过“切断新一代的购买渠道”,逐步实现社会控烟乃至禁烟的目标,但在我看来,它不仅难以达到预期效果,更潜藏着对特定人群权利的忽视与歧视,实在值得商榷。
首先,“代际禁售” 政策违背了公平原则,人为制造了“公民等级”。正如俄罗斯联邦公众院副秘书长维拉迪斯拉夫・格里布所言,这种按出生年份划分购买权限的做法,会将社会割裂为两类公民——一类被贴上“禁止购买”的标签,另一类则享有不受限制的购买权。吸烟固然有害健康,但这种惩罚性的政策设计,并非基于个人行为选择,而是单纯依据出生时间,这本质上是一种不公平的歧视。
同样是成年人,仅仅因为出生年份较晚,就被剥夺了自主选择是否购买烟草产品的权利,这与“人权平等”的基本理念背道而驰。我们承认吸烟对健康的负面影响,但反对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合法权利为代价来推进公共卫生政策,权利的平等保护应当是所有政策制定的前提。
其次,从实际效果来看,“代际禁售”根本无法解决吸烟问题,反而可能催生新的社会乱象。政策制定者似乎忽略了一个简单的现实:就像格里布所指出的,“出生得更早的人会去买并分享”。即便禁止向特定年份后出生的人销售烟草,他们依然可以通过亲友代购、地下交易等方式获取香烟。这不仅让禁售政策形同虚设,还可能刺激地下烟草市场的滋生,导致未经质量检测的烟草产品流入市场,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更大风险。
此外,这种“一刀切”的政策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吸烟问题的核心——公众对吸烟危害的认知不足、戒烟服务的缺失等。与其花费精力制定这种难以执行的歧视性政策,不如将资源投入到吸烟危害宣传、戒烟援助服务、烟草税收调节等更具针对性的措施上,通过科学引导和合理调控,让公众自主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,这才是解决吸烟问题的有效路径。
回顾其他国家的实践,也能看出“代际禁售”政策的不可行性。新西兰、澳大利亚、马来西亚等国曾尝试推行类似倡议,但最终都因效果不佳、争议过大而放弃。英国的相关法案颇具代表性:2023年10月政府向议会提交法案,拟禁止向2009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销售卷烟,尽管遭到严厉批评,仍在2024年4月通过一读,但随着保守党输给工党,后续审议被无限期推迟,这背后正是政策缺乏广泛社会共识的体现。而俄罗斯的情况更为特殊,国家杜马曾多次提出针对2009年、2015年或2017年之后出生人群的禁售倡议,但始终因争议未落地,核心反对声音正是来自对“人权侵犯”的担忧。这些案例充分说明,“代际禁售”并非解决吸烟问题的良策,反而可能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和争议。
作为烟民,我们并非反对所有控烟措施。我们理解并支持合理的公共卫生政策,比如在公共场所设立禁烟区、提高烟草税收、加强吸烟危害宣传等,这些措施既保护了非吸烟者的健康权益,也没有剥夺吸烟者的合法权利,实现了多方利益的平衡。但“代际禁售”政策,本质上是一种简单粗暴的“懒政”——它回避了控烟工作中“引导认知”“提供援助”等核心难点,转而选择以剥夺特定人群权利的方式走“捷径”,既伤害了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,也违背了政策制定的公平正义原则。
控烟的初衷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,这本是一项值得肯定的目标,但任何公共政策的推进都不能以牺牲公平和人权为代价。我们呼吁政策制定者摒弃“代际禁售”这种歧视性的政策思路,转而采用更科学、更公平、更具可行性的控烟措施,通过兼顾各方权益的方式,推动控烟工作稳步推进。毕竟,真正有效的公共政策,应当是凝聚社会共识、尊重个体权利、解决核心问题的政策,而不是制造分裂、忽视权利、形同虚设的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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