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尼消费者协会反对电子烟无标识包装 称其侵犯消费者知情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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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Indonesia Inside 11月1日报道,印度尼西亚电子烟消费者协会(Akvindo)呼吁政府重新评估关于电子烟和普通烟草无标识包装的政策。

该协会主席派多·西亚汉(Paido Siahaan)认为,卫生部正在拟定的有关烟草和电子烟产品管理的法规草案,侵犯了消费者获取清晰准确产品信息的权利。这些产品是根据2024年第28号政府条例对2023年第17号健康法的实施细则制定的,这损害了电子烟消费者的权益。

印尼电子烟联盟(AVI)秘书维拉特纳·埃科·英德拉·普特拉(Wiratna Eko Indra Putra)解释,根据1999年第8号消费者保护法,政府有义务保障公民获得安全和明确商品信息的权利。

“商家必须在标签上提供完整的信息,如商品名称、规格、净重和生产日期,而不仅仅是健康警告。”

他还强调,政策的重新审查应该邀请所有相关方参与,而非仅限于同意政策的各方。

维拉特纳提醒称,实施无标识包装政策会把电子烟和传统烟草等同看待,这可能与政府减少印尼吸烟人群的努力背道而驰。

原创文章,作者:莲儿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hbbaiming.com/b/167813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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