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理福建出口香烟“竹报平安”,男子被判有期徒刑
近日,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代理福建出口香烟“竹报平安”的案件,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。
案情概要
近年来,受疫情和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,福建省部分烟草企业出现产能过剩的情况。李某得知这一情况后,伙同他人注册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,试图将福建省的出口香烟“竹报平安”走私到国外牟利。
李某等人联系了境外的香烟买家,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达成交易。他们通过偷梁换柱的方式,将生产日期较早的“竹报平安”香烟作为出口产品报关,以此降低成本。
执法行动
今年以来,福州市海关对“竹报平安”香烟出口情况进行重点监控。在分析数据并开展调查后,海关发现李某等人涉嫌代理出口假冒伪劣香烟。随后,海关联合公安部门对李某等人进行抓捕。
法院审理
经查明,李某等人代理出口的“竹报平安”香烟中,有部分为假冒伪劣产品。他们通过更换外包装和销毁生产日期等方式,将这些假烟包装成正品香烟出口。
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李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。鉴于李某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且犯罪数额较大,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。
危害影响
代理出口假冒伪劣香烟不仅损害了国内外消费者权益,也扰乱了市场秩序。它还会给中国香烟行业造成声誉损害,影响出口香烟的国际竞争力。
后续措施
为打击代理出口假冒伪劣香烟行为,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力度,完善执法机制。同时,将加大对香烟行业的普法宣传,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。
专家观点
业内专家指出,代理出口香烟是一项受国家严格管制的行为。相关企业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否则将受到严厉惩处。
专家还建议,消费者在购买香烟时应通过正规渠道,选择有信誉的品牌,并注意查看香烟的外包装和生产日期等信息,以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。
【来源:经济日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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