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袭!网购香烟需要自首吗“画龙点睛”

网购香烟已成死区:自首已无意义,执法力度不松懈

“画龙点睛”:

近期,网购香烟被严厉打击,自首已无用武之地,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,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。

正文:

在近几年,随着网购的盛行,网购香烟也成为了一种新的购物方式。然而,网购香烟属于违法行为,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和公民的身体健康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》,未经许可经营烟草专卖品,属于违法行为。网购香烟的行为,属于未经许可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,将受到法律的处罚。

2013年,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《关于禁止通过互联网销售卷烟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明确禁止通过互联网销售卷烟。2015年,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将生产、销售伪劣烟草制品的行为入罪。

近年来,公安机关、烟草专卖局等执法部门持续加大对网购香烟的打击力度。2023年,“清风2023”专项行动中,全国查获涉案香烟367万余条,抓获犯罪嫌疑人5300余人。

“王明”(化名),一家便利店的老板,曾通过网购的方式进购香烟。他抱着侥幸心理,认为只要不大量销售,就不会被查处。然而,在一次例行检查中,他被执法人员查获,当场缴获香烟100余条,并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
如今,网购香烟已成为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。自首已无用武之地,执法部门对网购香烟的打击力度也丝毫不松懈。

延伸思考:

网购香烟的危害不可小觑:

* 损害国家税收:香烟属于国家专卖品,通过网购方式销售香烟,会逃避国家税收,损害国家利益。

* 危害身体健康:香烟含有大量有害物质,会对吸烟者和周围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。

* 助长犯罪:网购香烟也可能为走私香烟等犯罪行为提供便利。

为了维护国家税收、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和打击犯罪,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对网购香烟的打击力度。广大市民应提高法律意识,切勿网购香烟,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。

原创文章,作者:玫玫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hbbaiming.com/b/108326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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